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规定,如不服行政处罚或责令限期缴存决定的,可自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,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